关于委托招生宣传工作代理人的决定
发布日期:2019-04-29 17:06:09浏览:135

经研究决定:委托任素蛾女士、李国莉女士、闫五州先生、为我院招生宣传工作代理人。

主要职责:负责我院招生事宜的咨询解答,发放招生简章,联系办理报名手续等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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